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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4日哈原产地证

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电讯社6月24日讯,近日,哈萨克斯坦议会批准通过了有关工商会活动的相关法律修订案,即将提交哈总统签字生效。根据该法律文件规定,今后哈萨克的原产地证书发放工作将由哈工贸部技术控制与度量委员会移交给哈工商会。
哈政府出台这一措施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商品原产地证书发放机制,压缩国家行政机关职权,增加工商会职能,统一和规范关于工商会活动的现行法规,使哈符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但是,新的法律文件赋予工商会的权力十分有限。其中规定,工贸部负责确定证书发放程序和职业技术标准,制定鉴定专家培训和考核制度,监督和管理证书发放工作;政府内负责技术控制和统一度量的全权部门有权决定证书发放是否违法并出具证明;独立鉴定专家根据相关规定可直接判定商品产地等。据此,工商会仅剩履行发放手续一项职能。
另,根据法律文件,商品产地证书发放期限为一个工作日,海关法另有规定的为两个工作日。